一、立户入编数据库基本条件:
1、各省市美协会员、专业画院、研究院画家,专业艺术院校、综合性大学艺术学院、师范类大学艺术学院的专业美术教职人员(中级以上职称)。
2、入选省级以上展览或在市级展览中获奖的美术创作人员。
3、从事5年以上美术创作或高等美术院校毕业的职业画家。
4、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三篇或出版有专著的美术理论研究人员。
5、长期从事民族、民间艺术创作的专业人员。
二、立户需提供的资料:
1、务必认真填写《全国美术专业人员艺术档案数据库立户登记表》,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务、职称证明文件。
2、提供代表性作品图片或出版物,注明作品名称、规格、创作年月、材质等。
三、立户与更新数据期限:
1、每年度3月28日截止接收更新数据资料。
2、每月25日截止接收 建立新户,个人简历索引、艺术档案编目、代表作品图录录入。
四、入编与更新数据办法:
1、资料寄至:
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牛顿办公区510室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 中国美术大事记档案馆
收件人:王延昌 同志收
邮 编:100089
2、更新数据传送:
电子邮箱:cfam_archives@163.com
传 真:010-68478865
3、电话垂询:
010-68479958 010-68473733
4、具体入编资料文件下载:
www. artno1.com.cn
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
2011年2月10日
来源:中国美术大事记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