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鉴定一件文物收费200元,开一张鉴定证书收费2000元,有的专家一天最多时能开出1000多张证书,靠出卖证书和透支自己的信誉大肆敛财,而许多收藏者还被蒙在鼓里,捧着证书做着一夜暴富的美梦……”文物鉴定界一位知情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了当前鉴定界一些真实内幕(10月24日《经济参考报》)。
近年来,收藏热方兴未艾,收藏类的节目也频频亮相于电视荧屏,一些出镜的鉴定专家也因此成为社会追捧的对象。但是,当一些个例逐渐成为一种现象,人们或多或少都被非理性所驱动时,其中的真假虚实往往也容易给参与者带来很大的困惑与风险。
说到文物鉴定,笔者听一位收藏界的朋友说起过这样的经历:因为喜欢收藏青白瓷,他特地带上自己收藏的宝贝,上门求教一位曾经在电视鉴宝节目中出镜的专家。专家连藏品是什么样都没见到,就先让家人收了600元的鉴定费。在鉴定过程中,我的朋友明显感觉到,专家可能在古陶瓷的某些细分领域有些造诣,可对于青白瓷他却缺少一些很基本的常识,几乎连求教者的水平都达不到。虽然听了一半就听不下去了,可是鉴定费已经付了,再说什么也没有意义,只好耐着性子听专家说完,从此发誓再不做这样的傻事。
收藏的人多了,不仅催生了真假文物的商品化流动,也自然形成了一个“鉴定”的需求市场。应该说,只要不是违禁商品,市场向来是一个中性词,无所谓好还是不好。市场参与者关心的除了行情的涨落,当然还有市场的规范程度。因为只有在规范的市场上交易,是赔是赚才能让人心服口服。然而,“靠出卖证书和透支信誉大肆敛财的”文物鉴定市场,显然与“规范”有着太大的差距。
市场是在经济生活中自然形成的,无须人为干预。但是一个规范的市场,却不可能自然形成,而一定需要公共服务的介入。文物鉴定中的上述乱象,关键在于没有执业标准、没有行业规范,坑人者无所顾忌,被坑者无处申诉。我个人认为,公共服务在这一领域的作为,主要应该体现在立法和执法上。
首先,商业化的文物鉴定应该实行执业资格评审制,只有持证上岗者才有收取鉴定费的起码资格,否则法律不予保护。其次,文物鉴定要进行程序化规范。比如,除了委托方与受托方,还应该有第三者的现场见证、物证存留等;比如,要实行鉴定责任、纠纷仲裁等一系列上升到“机制”的解决途径。
当然,文物鉴定的复杂性在于,很多时候,同一件器物不同专家给出的结论却完全相反,可谓经验与主观并存,智慧与尴尬同在,让人无所适从。但我以为,只要收藏界对文物鉴定的规范管理具有相当的共识,只要承认文物鉴定还有一些可感可知的基本专业技能,就不难在业内民主研讨的基点上找到一个相对科学、客观的评价标准,以便使文物鉴定的乱象得到改变。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