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艺术创作是一个艰辛甚至痛苦的过程,也因此才有了“呕心沥血”这句古语。当看到国画名家史国良面对电视镜头说 “如果连艺术品的创作者都没有鉴定权,这真是一种悲哀”时,笔者也不禁为之唏嘘。套用那句老话“自己的孩子,自己还不认识吗?”。 而业界同时存在着另一种声音“出于客观性、公正性的考虑,画家本人的鉴定意见不能成为画作真伪的最终裁决,甚至不应参与鉴定”。创作者本人有无鉴定其作品的权利成为这场辩论的核心。针对这争论,北京中国书画收藏家协会会长郝竟存接受了中国文物网的专访。
面对记者的提问,郝会长笑言:“自己的孩子不一定自己都认识”。此话听起来是戏言。然而孩子多了也真有不认识的时候,听说沙特国王就是如此。画家将自己精心创作的作品出售时,无论价格高低都有像卖自己孩子一样的难舍之情,这是艺术创作的真实感情。但一位中国画家一生的所有作品(或习作、草图)数以千计、万计。画家自言都认识,未免将话说得太满了。更何况近年来各种笔会泛滥,有些创作者同时铺开几张纸,调一笔墨色流水作业。如同技艺表演的熟练工,这些不经意的“非优生的孩子”,创作者们也都能看出确系“亲生”吗?
除了作品数量过多的客观原因外,创作者的心态变化是创作者自鉴其作的最大隐忧。既作“当事人”又作“法官”;既卖画又挣鉴定费的做法使创作者本人过多的参与了利益之争,其对自己作品的鉴定话语权,自然要受到置疑。
创作者本人参与鉴定:一个“利”字了得
心态失衡,“指真为赝” —— 中国的书画创作者们常有将自己的作品作为礼品赠于他人的习惯,而其亲朋们也常有“求”画之举,尤其是在艺术品市场尚未市场化,创作者未成名之前,这种现象极为常见。持续火爆的艺术品市场为创作者们带来了最为直接的收益。作品价格屡创新高、润格费一涨再涨、各种名誉头衔纷至沓来,“名”与“利”就这样赤裸裸的呈现在眼前。而此时,当创作者们再次面对那些曾经“无利润”外流的作品时,内心自然要波澜起伏一番。这部分作品的持有者无疑将是最大、最幸运的获益人,作品所带来的巨额收益已与创作者本人毫无关系。面对如此现状,部分书画家的不满、愤懑、失落等各种心态油然而生,并驱使其 “指真为赝”。这样的例子已不罕见。
深喑营销炒作之道,自抬身价 —— 创作者本应对其作品的造假者深恶痛绝。而部分颇具商业头脑的创作者们却利用“制假”为自己创声势,造新闻,成为整个造假事件的操控者,通过这种形式来证明自己作品的“热门”和“稀缺”。这些创作者们往往会炮制一批所谓的“假画”,接着再通过各种渠道将自己的作品以高价“出售”。而后又大张旗鼓地打假,经由如此的一番“排演”,迫使收藏者们对市场上流通的作品望而却步,转而直接向创作者购画。这样,作品的定价权牢牢掌握在创作者手中,形成了“卖方市场”的局面。这使得创作者在避免利益外流的同时也提高了个人的知名度,可谓是一石二鸟。“打假”同样也使一些创作巅峰期已过,艺术创作开始走下坡路的画家们再次成为媒体焦点,大有东山再起之势。在中国这个尚未成熟的艺术品市场上,创作者的曝光率、知名度对其作品价格的影响要远远超过作品本身的艺术价值。曾听说有一著名的人物画家,曾亲自将自己的作品卖给一位台湾收藏者。不久他却矢口否认曾卖画给此人。无疑于将这批作品全部断为赝品。结果这位画家访台时,遭到“不明人士”袭击。此事在艺术界造成了恶劣影响,成为书画界自我炒作的“先行者”。此现象警示了收藏者们“望重而未必德高”。
羞于面对过去,否定成长 —— 任何一个创作者的成长都是一个漫长而渐进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其不同时期创作的作品以及练笔之作何止万计,加之中国书画以写意见长,创作周期短的特性,一位颇具知名度的创作者其习画生涯的作品总和难以估算。但真正代表其艺术造诣的精品并不多,这是很正常的事。创作者早期的作品大多水准不高,大量外流的应酬之作也多是敷衍了事,成名后的创作者们面对这些作品也常常为之汗颜。一旦这些作品被鉴定为真迹并参与市场流通,创作者本人则担心会被认为水准不高,有失其身份甚至影响到其作品的整体价格。为了保证自己的艺术地位及美誉度,部分创作者会将那些艺术水准不高、画法不成熟的作品全部说为“赝品”。如果说这种“说假”只是出于创作者本人的私心,至少出于人性理解的角度而言,我们或多或少可以理解。而另一种做法则更为人所不齿:在草稿、练笔和未完成的“疵品”上题跋、署名盖章,以远低于市价的价格批发给熟悉的固定画商,并事先言明这些画“走出此屋,概不负责,他日相遇以假论之”,这样的创作者不可不谓之生财有道,废纸也按平方尺卖出,还得到画商的感激涕零。其道德水准实难恭维,可悲的是在当今艺术圈内有如此行径的知名创作者绝非一人。
知名军旅画家敬庭尧在这方面做出了表率:一位画廊老板在廉价购得一幅其早年的丈二大作。而后设法见其本人,敬先生热情接待,在肯定是自己作品之余说:此画系多年前的未完之作,我再补几笔。该老板甚为感动。这种对艺术和收藏者具有的高度责任心的画家在当今,实属少见。
创作者是大师,其家属们也是大师?
与创作者本人自鉴其作相比,创作者家眷子嗣的鉴定就更“不靠谱”了,过多主观因素的融入使鉴定本身成为一种商业行为。
文化艺术产品的鉴定是一门以“经验主义”和艺术修养为根基的学问,既无明确的衡量标准,也无科学的测量仪器。判断标准完全靠鉴定人的主观经验和感觉。从作品布局、造型、师承风格到用墨、用笔、着色、题跋、钤印、装裱等习惯,以及作品成作年代的时代特征、创作者当时的技艺水平和社会环境等都是鉴定者们必需考量的,没有多年的苦心钻研和实践经验无法给出最接近真实的鉴定结果。而家眷子嗣们虽然得益于与创作者的长期共处,甚至是耳渎目染的熏陶,但面对如此系统、专业的研究,他们也未必是深谙画家作品的专家和定笃人。如今造假技术的高超并不是他们的眼力所能及的。
著名国画大师李可染先生的夫人邹佩珠先生,面对要求鉴定的可染先生作品,从不轻下断言,而是让先生带过的几位学生共同研究论证。这种客观科学的学术态度使人敬佩。与之相反,一些画家家属却以此作为高收入的来源。曾有一位藏者拿着一副已故画家的作品,让其夫人鉴定,结果是“我与他生活了几十年,从未见过此作”,以此为由断为赝品,这种鉴定依据实是让人无奈。
家属子嗣鉴定的不可信性还有更为直接的利益因素,甚至个别子嗣本人就是制假、售假的始作俑者。他们苦练创作者的签名、盗用创作者的印章,将自制作品以真品之名高价售出;在赝品上题跋签字或与作品合影。在各级交易市场上,如此包装后的赝品亦不难见。
最后,郝会长不无感慨地说:中国的书画艺术品收藏在短短的二十余年当中,基本已成为一种商业化的经济运作。书画家的艺术创作也早已被卷入经济利益的旋涡之中。无数新闻媒体曝光的真假画案,对簿公堂的书画官司,哪一件背后不是买卖生意的欺诈,金钱利益的盈亏?其实,最为委屈和气愤的应该是那些盲目追逐名家作品经济利益而蒙受损失的收藏者。而创作者们在痛斥市场混乱无序侵犯到自己利益的同时也应扪心自问一下,您个人是否视当今混乱的艺术品市场为正常?您是否已将自己卷入了这场经济利益的暴风雨?是否严格自律、保持着清静的创作心态和职业道德?是否怀有规范艺术品市场应有的责任心?
来源:雅昌艺术网